• Police Affairs Dept. Public Relations Div.
  • 2023.07.14
  • 内容编号373

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公安委员会和警察局长一直是秋田县信息公开条例的执行机构。

公安委员会和县警察的信息公开制度

- 任何人都可以要求发布行政文件。 ~

公众请求接待处

接待处

  1. 警察本部第2政府大楼1层信息公开中心(公安委员会、警察本部、警察局举办的行政文件受理)
  2. 警察局(接受警察局持有的行政文件)

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县假日除外)8:30-17:15

如何申请发表

  • 请在行政文件公开申请表上填写姓名、地址、账单文件等必填项目,并提交至信息公开中心或各派出所接待处。
  • 我们也接受邮件。我们不接受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
  • 您也可以使用秋田县电子申请/通知服务(2018 年 3 月 26 日开始运营)来完成计费程序。请在计算机或智能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发票表格上填写必填项目并发送。
    对于使用秋田县电子申请/通知服务的人
    请点击这里
  • 可以申请公开的行政文件是指在 2002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创建或获取的行政文件。

决定是否发布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发布请求之日起 15 天内决定是否发布,并以通知方式通知您。此外,如果请求的管理文件不存在,将因不存在而决定关闭。
如果决定发布,我们会提前通知您发布的日期和地点。

延长决定期时

如果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我们可能会将发布的决定期延长至 15 天。此外,由于与披露请求相关的行政文件数量极其庞大,即使将决定期限延长15天,如果对所有文件作出披露决定都存在对执行造成重大阻碍的风险。办公室工作的,将延长。我们可以决定是否在以后的决定期后发布。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我们都会在收到发布请求后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不能公开的信息(非公开信息)

被要求公开的行政文件中含有预防犯罪、侦查、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不得公开。

发行副本的费用

在发布行政文件时,查看已发布的行政文件是免费的,但如果您需要发布副本,则需要付费。 (例:复印纸(黑白)1张10日元、复印纸(彩色)1张50日元等)
根据管理文件的存储状态,可能无法在所需介质中发布副本。

查询和邮寄的联系信息

〒010-0951
秋田市山王4-1-5 秋田县警察本部公关公听科信息公开中心电话(代表)018-86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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