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纪律标准) 首页 申请・手続 文件公开发布 道路交通法(纪律标准) Police Affairs Dept. Police Affairs Div. 2025.11.10 内容编号6332 道路交通法 纪律标准 - 关于超速行驶的说明 - 责令缴纳停车违规罚款 - 对注册公司的合规指令 - 注销受托进行核查程序的公司注册。 - 要求归还停车执法人员资格证书 关于超载车辆的说明 关于疲劳驾驶员驾驶车辆的指示 - 限制汽车使用的命令 - 限制车辆使用的命令 - 对道路使用许可证条件的变更或补充。 - 道路使用许可证的暂停或吊销 吊销或暂停驾驶执照 吊销或暂停驾驶执照 - 指定一段无法取得许可证的期限。 - 指定一段无法取得许可证的期限。 - 许可证签发后,对许可证的条件进行增加和修改。 吊销或暂停驾驶执照 吊销驾驶执照 吊销或暂停驾驶执照 - 指定一段无法取得驾驶执照的时期。 - 指定一段无法取得驾驶执照的时期。 - 吊销驾驶执照 吊销或暂停驾驶执照 禁止驾驶汽车等。 禁止驾驶汽车等。 禁止驾驶汽车等。 - 命令参加特定小型机动自行车驾驶员培训课程。 - 要求参加自行车安全课程 撤销驾驶执照获取教育的认证资格 - 吊销驾驶执照持有人的资格证书等。 与我们联系有关此页面 Police Affairs Dept. Police Affairs Div. TEL:018-86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