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shot弹枪,步枪和气枪-取得以下公共安全委员会的许可-
(需要培训和申请费用)
入门培训课程(由警察总部举办)
通过考试→颁发初学者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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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在指定射击场(警察局)接受训练
授予培训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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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训练射击场的射击训练颁发训练射击完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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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拥有枪支的许可(警察局)
取得管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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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您的执照并购买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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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14天内在派出所领取枪支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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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拥有
如果您有上述以外的枪支或剑,请向警察局(公共安全委员会)申请拥有许可证,并从公安委员会获取拥有许可证。 (每次申请都需要付费。)
警察总部生活环境科负责人
TEL 018-863-1111
或到最近的警察 (生命安全科)